◆按标准单元组合设计的通风实验室,其送排风系统也应按照标准单元组合设计。
◆每个排风装置设独立的排风系统,同一个实验室内所有排风装置宜合用一个排风系统。
◆工作时间连续使用排风系统的实验室应该设置送风系统;送风量宜为排风量的70%,并根据工艺要求对送风进行空气净化处理。
◆排风系统的排风装置、风管、阀门、附件和风机等的材料应系统所排除的有害的种类确定。
◆排风机应设在建筑物之外(不含排风机房)。排除有害气体的排风机不得设置在送风机室内。
◆排风系统应在排风机吸入侧的管道上安装消音装置,排风机应采取相应的减震装置。
◆排风系统排出的有害物浓度超过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允许排放标准时。
设计参数
风管风速:送、排风风管支管内风速6~9米/S,主管内风速8~12米/S。
实验室换气次数:8~15次。
实验室通风设备设计理论风量:
设备名称 | 1.2m排风柜 | 1.5m排风柜 | 1.8m排风柜 | 原子吸收罩 | 万向排气罩 |
设计排风量 | 700~1300CMH | 900~1700CMH | 1300~2100CMH | 400~600CMH | 400~600CM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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